時間
【暇意食光享樂券】 - 10 張
【暇意食光享樂券】贈品券 - 1 張
【暇意食光享樂券】
1.此為【平日】兌換券,不同張數可兌換不同套裝專案,【假日】使用須補差額,【春節】使用僅可當現金抵用。
2.【住宿專案】之【平日】指週日~週五;【假日】指週六、連續假期、7月每日及春節期間。
3.兌換【住宿專案】每房最少須入住兩位;住房不再提供瓶裝礦泉水及一次性使用紙杯&個人盥洗用品 。
4.【非住宿專案】之【平日】指週一~週五;【假日】指週六、日、連續假期、7月每日及春節期間。
5.平日兌換《一張/人》:(A)一日遊:含導覽、午餐及二項指定活動,【假日】每人須補$300。
6.平日兌換《二張/人》:(B)一泊二食:含早、晚餐及導覽,【假日】及【春節】都不適用此兌換規則。
7.平日兌換《三張/人》:(C)一泊三食五體驗:含晚、早、午餐及五項指定活動,【假日】每人須補$300。
8.【住宿專案:B、C】之貴賓【入園時間】下午13:30之後。若於提前入園、必須加收【提前入園費用】:
9.【提前入園費用】加收標準為:大人(13歲上)每人400元,7-12歲每人320元,3-6歲每人200元。
10.【票券於履約保證期限內】,僅可依票券面額當現金抵用,限抵用農場行程或至販賣部兌換指定商品(不找零)。
11.辦理退款時,須填寫退票申請書寄回票券及發票,將酌收票面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12.【票券於履約保證期限內】若毀損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識,得申請換發,工本費$50/張,寄送郵資另計。
13.票券餘留面積明顯不足1/2或過於細碎難以拼湊成張,不予換發。14.消費申訴(客服)專線:(03)977-2222。
【暇意食光享樂券】贈品券
1.此券限【平日】使用,須搭配【有面額】的【暇意食光享樂券】共同使用,不得單獨使用。
2.兌換【一日遊】專案每人乙張有面額票券,第三人起得使用1張【贈品券】,以二張有價配1張贈品券(2:1)以此類推
3.兌換【住宿專案】每房僅限使用《一張》贈品券兌換,必須搭配使用【990的暇意食光享樂券】。
4.兌換【住宿專案】每房最少須人住兩位;住房不再提供瓶裝礦泉水及一次性使用紙杯&個人盥洗用品。
5.兌換【住宿專案】專案,人園時間為下午13:30之後•若計畫於午餐前人園,必須加收【提前人園費用】
6.【提前人園貴用】標準為大人(13歲上)每人400元,7-12歲每人320元,3-6歲每人200元。
7.【住宿專案】之【平日】指週日~週五;【假日】指週六、連續假期、7月每日及春節期間。
8.【非住宿專案】之【平日】指週一~週五;【假日】指週六、日、連續假期、7月每日及春節期間。
9.【贈品券】無現金價值,無法補差額、兌換抵用任何商品及兌現,不得轉售;未帶【贈品券】無法享上述優惠方案。
10.【票券於履約保證期限內】之平日依票券敘述做兌換使用,【逾期視同無效票券】無法補發及兌換行程。
11.【票券於履約保證期限內】若有毀損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識,得申請換發,工本費$50/張,寄送郵資另計。
12.票券餘留面積明顯不足1/2或過於細碎難以拼湊成張,不予換發。
13.農場保留所有條件最終解釋及變更權利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公告之。消費申訴(客服)專線:(03)977-2222。
本券表彰之金額已存入聯邦銀行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。 信託期間自本券銷售日起算一年以上,信託期間屆滿後發行人得自信託專戶領回等額之金額,但持有人依法仍可向發行人請求給付。
Copyright(c) 2024
大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技術提供